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v4AYXbxKzxJfJ6SKeXhK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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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职工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资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一致,无需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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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并选择缴费周期。 -
缴费基数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同时保证两种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 -
缴费周期可按月、季度、半年或年缴纳,若选择非月度缴纳,需在8月的征收期(10-25日)到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办理。
用人单位在6月10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7月14日、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向税务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可分别于7月3日、7月17日、7月28日后,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https://gjj.beijing·gov-.cn/web/index/dwwsywpt/index.html)或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时,授权公积金部门通过共享方式获取已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无需重复填报。
用人单位在申报时须真实填报员工过去一年的月均薪资,作为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计算依据。
若未如实申报导致逃避缴纳社保费用,将需要补交差额并可能面临罚款及其他法律后果。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WeDov3nrajrnl-WlK2Zu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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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缴费工资申报”中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
电子税务局上海市:通过“办税服务”进入“社保费办理”中的“申报缴费”,然后选择“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
一网通办:在“事项高效完成”中选择“企业服务”的“税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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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特殊情况或需要,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前往社保大厅进行线下申报。
关于上海市2024年是否继续五险一金合并申报的问题,上海税务也给了明确回复:
那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向公积金中心申报公积金基数?我看到公积金中心发了一份公告,公告称: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将于2024年7月起开展。用人单位是否只需要在2024年7月登录公积金中心确认缴存比例?不用填写职工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经单位授权同意后,可使用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用于公积金基数调整,实现工资预填,无需重复填写职工工资信息。同时,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即可完成基数调整。
社保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可见,缴费基数的变动会直接牵动社保费用的变动。
那缴费基数每年都是怎么确定的呢?
举个例子:
2023年1-6月小黄每月工资性收入为6000元,年中因工作优异涨工资,7-12月每月工资性收入为7000元,年底还获得10000元的年终奖。
那么小妮子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6000*6+7000*6+10000)/12=7333元。
那从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小妮子的社保缴交基数就是7333元。
调基以后,就需要按照新的基数来进行缴纳,部分城市还会要求往前补缴差额部分。不过基数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将不再变动。
在职正常缴费的职工:如果在这一年都没有换过工作,社保在企业正常缴纳,那调基补差的工作也会由企业统一操作。
发生过离职、换工作的职工:如果你在这1年换过工作,或者离职断保了。那么你可以找到当时为你缴纳社保的企业,要求其为你补差。其中企业部分费用由原单位承担,你的个人补差费用需你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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