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安排的工作 2、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务 3、符合特殊工时加班的相关规定 4、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超过标准工时8小时之外)
1、员工效率低下所造成。因为自身效率低下,不能及时完成工作,需要通过额外的工时去完成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加班。 2、工作任务超负荷所造成。比如说现在部门有三个人,但是其中一个人离职了,目前又没有其他人来顶替他的工作,所以三个人的活就变成了两个人必须把它干完,这样工作任务超负荷,就会导致另外两个人可能在自己的工作时间之内,完成不了任务,所以需要加班完成,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加班。
甲:20天*8小时=160小时,未超过167小时,但有一天法定节假日,当天的8小时工作时间应当支付300%的工资; 乙:21天*8小时=168小时,减去8小时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后,未超过167小时,故只需要对法定节假日当天的8小时工作时间应当支付300%的工资; 丙:22天*8小时=176小时,减去8小时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后,超过1小时,应当支付1小时的加班工资(150%),另对于法定节假日当天的8小时工作时间应当支付3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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